科目三灯光考试流程:
1、当听到“请开启夜间行驶灯光”指令时,考生需开启前照灯、示廓灯和后位灯。
2、在没有路灯、照明条件不良的条件下行驶时,考生需开启前照灯、示廓灯和后位灯,并将前照灯变换为远光灯。当再听到“夜间在有路灯、照明良好的道路上行驶”指令时,考生需将远光灯变换为近光灯。
3、通过急弯、坡道、拱桥、人行横道或没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时,考生需交替使用远、近灯光示意(交替变换两次)。
4、夜间会车时,考生需将前照灯变换为远光灯,当听到“请将前照灯变换为远光灯”指令时,考生需将灯光变换为远光灯,但当再听到“请与对方来车进行夜间会车”指令时,考生需将远光灯变换为近光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