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交通运输部发布的《加快推进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快捷收费应用服务实施方案》,一个人可以办理多个ETC设备,但需要以名下的车辆行驶证为基础。
办理ETC需要以下资料:车主有效身份证原件、车辆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需包含最近一次年检章的页面)、代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如果为代办)、银行借记卡或信用卡(部分银行仅支持ETC绑定信用卡业务)、车辆保险单、单位办理需要经办人身份证(或驾驶证)、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工商营业执照)及公章。
ETC的扣费原则是基于先通行后扣费的,利用车辆挡风玻璃上的车载电子标签与收费站ETC车道内的微波天线之间的微波专用短程通信,与银行进行后台结算。
安装ETC的好处包括:节省时间、绿色环保、节省费用、提高效率以及更多的政策支持和未来可能性。
ETC使用注意事项包括:保持与前车10米以上的距离、控制车速、注意OBU设备的安装与维护、借记卡余额不足时可使用现金或刷卡等方式通行、注意挡风玻璃厚度和安装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