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遇到交通违章被重复录入的情况,您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申诉:
1. 前往交警大队获取“行政处罚决定书”,这是申诉的重要凭证,务必妥善保管。
2. 根据处罚决定书的指引,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请注意,从打单之日起15日内未缴纳罚款将产生滞纳金。在缴款同时,要求银行提供“罚款收据”。
3. 持处罚决定书前往交警局法制科进行申诉。在大门口进行身份证登记后,告知工作人员您的来意,并填写申诉表。填表完成后,将相关信息录入电脑,并复印必要的证件。最后,领取回执,作为申诉过程的证明。
4. 等待60天后,再次前往法制科领取“行政复议决定书”。若申诉失败,您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或放弃申诉。
5. 若申诉成功,需携带“行政复议决定书”、三证复印件、罚款收据等材料,返回交警大队交给综合办理人员,并填写受理表格完成后续手续。
按照以上步骤操作,您可以完成交通违章重复录入的申诉过程。如有任何疑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机构获取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