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下乡是指国家通过财政补贴的方式,鼓励农民购买微型客车、小型货车和摩托车等特定车型。不包括轿车、SUV和MPV等车型。根据国务院在1月14日公布的《汽车行业调整振兴规划》,2009年3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国家将安排50亿元资金,对符合条件的车型给予一次性财政补贴。补贴标准规定,农村户口的消费者在购买汽车产品时,可以获得车价10%的政府补贴;而摩托车产品则可以获得车价13%的补贴。值得一提的是,汽车、摩托车在购买两年内不可过户。补贴资金由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分别承担80%和20%,补贴领取办法与“家电下乡”类似,即农民需要到指定地点购车并持“补贴专用存折”凭相关发票到指定地点领取。如换购车型,需要出具车辆报废证明。
此次汽车下乡政策的实施,旨在促进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提高农民的消费能力,同时也为汽车市场注入新的活力。微型客车和小型货车等特定车型的销售将会得到促进,对于汽车厂商和经销商来说,也是一个良好的商机。此外,摩托车的加入也使得政策更加完善,为农民提供更多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