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您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存在异议时,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首先,您有权提出复核申请。如果您对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可以在收到认定书之日起的三日内,通过书面形式向上级公安交管部门提出审查申请。
其次,上级公安交管部门将在您提交书面复议申请之日起的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最后,需要强调的是,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应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在申请中,您需要明确复核请求、理由及主要证据。
通过这些步骤,您可以合法、合规地表达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异议,并寻求公正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