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八条规定,高速公路应当标明车道的行驶速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最低车速不得低于每小时60公里。具体相关规定如下:
1. 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小型载客汽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其他机动车不得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摩托车不得超过每小时80公里。同方向有2条车道的,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00公里;
2. 同方向有3条以上车道的,最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10公里,中间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90公里,最右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60公里;
3. 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与上述车道行驶车速的规定不一致的,应当按照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行驶。
以上是关于微型货车高速限速的相关规定。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需要注意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确保行车安全。同时,也要注意道路限速标志的指示,按照标志标明的车速行驶,避免超速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