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出台的国家标准规定,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非营运轿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是没有使用年限限制的。但是,私家车只规定了最大行驶里程为60万公里,一旦行驶超过60万公里,就会被引导报废。
附法律法规: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五条明确了各类机动车的使用年限:
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非营运轿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使用年限限制。
机动车的使用年限起始日期按照注册登记日期计算。但如果车辆自出厂之日起超过2年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那么使用年限将按照出厂日期计算。
第七条指出,国家会对达到一定行驶里程的机动车进行引导报废。
当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和大型非营运轿车行驶超过60万公里,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行驶超过50万公里,大型非营运载客汽车行驶超过60万公里时,车辆所有人可以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这些企业将按照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