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阵子听朋友讲了个闹心事儿,现在想起来还觉得憋屈。他那辆开了两年的保时捷,平时自己都宝贝得不行,洗车打蜡比照顾自己还勤快。上个月发小开口借车,说是要去接刚回国的女朋友,撑撑场面。
“都是从小玩到大的,拒绝了多伤感情?” 他当时还跟我念叨,反复叮嘱朋友慢点开,别猛踩油门。结果第二天中午,电话就炸了 —— 车在高速出口追了尾,前脸撞得稀烂,安全气囊都弹出来了。
赶到现场的时候,他腿都软了。朋友吓得脸色发白,一个劲儿道歉,说愿意赔。他虽说心疼,但看着对方那模样,也没好意思多骂。等拖到 4S 店定损,报价直接飙到二十多万,这时候朋友脸色更难看了。
想着有全险,他赶紧报了保险。可保险公司定损员查勘的时候,突然从后备箱备胎槽里翻出张皱巴巴的维修单 —— 是三个月前的,上面写着 “左后翼子板修复、变速箱维修”,金额快五万。
“这事儿你咋没说?” 他当时就懵了,转头问朋友。朋友支支吾吾半天,才承认上次借车蹭到墙,怕他生气,自己找修理厂修了,没敢说。更要命的是,这维修没走保险,也没通知保险公司。
果然,没过两天保险公司发了拒赔通知书,理由是 “未如实告知车辆既往维修情况,影响风险评估”。这下俩人大眼瞪小眼,朋友当场就急了,说 “我修都修好了,跟这次事故有啥关系?”
他气不过,找懂行的律师朋友问了问。律师说这事儿还真麻烦,虽说之前的维修跟这次追尾没直接关系,但根据保险法,车主有如实告知车辆状况的义务。而且法院之前判过类似案子,要是车主没及时披露维修记录,保险公司确实能拒赔。
最闹心的还在后头。朋友开始耍赖,说自己就那点工资,顶多赔五万,多了没有。“当初是你自愿借的车,我也不是故意撞的”,这话听得他血都往头上涌。俩十几年的交情,就这么僵住了。
其实这种事儿真不少见。之前法院还判过一个案子,车主把没投保交强险的车借给朋友,出事后车主还得在交强险限额内担责。还有人借车给没驾照的朋友,结果撞了人,车主自己赔了十几万。
说实话,现在想想,借车这事儿真是费力不讨好。你以为是人情,人家未必真能替你上心。我那朋友现在天天跑 4S 店和保险公司,要么自己掏二十多万修,要么跟朋友打官司。好好的兄弟,闹到这步田地。
有人说保险公司太较真,既往维修又不影响这次定损。可反过来想,要是人人都藏着维修记录不报,保险公司也扛不住啊。但话又说回来,朋友这做法也太不地道,出了问题先想着瞒,最后把俩人选都坑了。
昨天他还跟我吐槽,以后就算亲爹借车,都得写个借车协议,把丑话说在前头。你说这事儿怪不怪?本来是好心帮忙,最后钱没了,朋友也黄了,里外不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