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和《关于深化机动车检验制度改革优化车检服务工作的意见》的规定,七座车的年检周期有所不同。
营运七座车在5年内需要每年进行一次检验,超过5年则每6个月检验一次;而非营运七座车前6年是免上线检测的,超过6年未满10年时,在第6年、第10年需要上线检验,15年以后每年检验1次。
具体规定如下:
需要注意的是,营运机动车在规定检验期限内经安全技术检验合格的,不再重复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然而,随着《关于深化机动车检验制度改革优化车检服务工作的意见》的实施,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9座含9座以下,面包车除外)、摩托车的检验周期得到了调整。
对于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检验周期从原来10年内上线检验3次调整为检验2次(第6年、第10年),并将原15年以后每半年检验1次,调整为每年检验1次。
对于摩托车,检验周期从原来10年内上线检验5次调整为检验2次(第6年、第10年),10年以后每年检验1次。
此次调整后,非营运小客车、摩托车在10年内,只需要在第6年、第10年到检验机构上线检验,期间每两年申领一次检验标志;超过10年的,每年上线检验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