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机动车的临牌过期后,虽然不影响机动车办理注册登记,但是该机动车是不允许上路行驶的。如果需要上路行驶,需要再次申请临时牌照。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的规定,如果出现以下情况,将不予办理注册登记:1、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2、机动车来历凭证被涂改,或者机动车来历凭证记载的机动车所有人与身份证明不符;3、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与机动车不符;4、机动车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销售或者未经国家进口机动车主管部门许可进口;5、机动车的技术数据与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公告的数据不符;6、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7、机动车属于被盗抢的;8、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情形。
因此,临牌过期后,如果想要上路行驶,需要重新申请临时牌照。同时,为了避免出现无法办理注册登记的情况,车主在办理临时牌照时需要确保提交的证明、凭证有效,并且机动车来历凭证真实可靠。此外,还需要确保机动车的技术数据与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公告的数据相符,避免车辆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或者被盗抢。如果存在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情况,也将无法办理注册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