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下的车丢了需要携带以下材料去车管所办理注销登记:
1、《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2、机动车拥有者身份证原件。
3、机动车登记证书。
4、机动车行驶证。
5、机动车灭失证明。
注意事项:
1、机动车辆丢失之后,首先需要到当地的公安机关报案并立案,6个月后仍未找到机动车辆,公安机关会开具机动车丢失证明,然后携带此证明和其他相关材料办理注销手续。
2、如果不办理报案手续,将无法办理车辆的销户手续,而且车主名下将会有机动车辆未年检或未报废的信息,这将影响到车主再次购买机动车辆。
3、机动车辆的销户是根据机动车辆使用性质来确定的,对于已经达到国家规定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辆,必须按照指定时间完成车辆报废,否则将触犯相关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