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等六部门联合发布的《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和综合利用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要求:报废新能源汽车时,动力电池缺失的,认定为车辆缺失,办不了正规报废手续。
简单说,你的车报废时,电池必须在,少一块都不行。
有人说这是“强买强卖”,有人说这是“保护环境”,还有人说这是“给回收企业送钱”。
电池去哪儿了?一个价值上万亿的黑洞。
2025年,中国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量突破40万吨,到2030年,这个数字会超过100万吨。
这些电池里,镍、钴、锂等战略金属的价值,保守估计超过千亿。
按理说,这么值钱的东西,应该有人抢着回收才对。但现实是:大量废旧电池不知所踪。
为什么?因为有人在中间动了手脚。
以前的流程是这样的:车主报废车辆时,可以选择把电池单独拆下来卖给回收商。回收商给的价格往往比正规渠道高,车主乐意,回收商也赚钱。
但问题来了:这些回收商拿到电池后干什么?
一部分流向了黑作坊。这些作坊没有环保资质,拆解手段粗暴,直接用酸泡、火烧,把有价金属提取出来。过程中产生的重金属废液直接排放,电解液泄漏污染地下水,甚至因为操作不当引发爆炸。
另一部分流向了“梯次利用”市场。听起来挺环保,实际上是把检测、分类、重组后的旧电池,装进电动自行车、低速电动车里继续用。这些电池本身已经衰减严重,安全性堪忧,装在电动车上就是移动炸弹。
还有一部分,干脆不知道去哪儿了。
正规回收企业呢?拿不到货。因为黑作坊给的价格高,车主和中间商都愿意走灰色渠道。正规企业投了几个亿建回收产线,结果“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这就是新规出台前的现状:一个价值千亿的市场,大部分利润被黑产吃掉,环境风险由全社会承担,战略资源白白流失。
谁在收割谁?黑产收割车主的信息差,收割正规企业的市场份额,收割的是整个社会的环境和资源。
“车电一体”:一刀切还是釜底抽薪?
新规的逻辑很简单:既然电池会流失,那就让它流失不了。
怎么做?强制绑定。报废车辆时,电池必须在车上,否则车辆认定为“不完整”,办不了报废手续。同时,给每块电池发“数字身份证”,从生产、装车、维修、换电到报废,全流程追溯。电池去哪儿了,平台上一查就知道。
这招够狠。黑产的生意模式直接被切断:车主想单独卖电池?对不起,车报废不了。回收商想收电池?对不起,没有合法来源。
但问题也来了:这是不是“一刀切”?
一块磷酸铁锂电池,用了8年还能卖8000块,现在必须跟车一起报废,回收企业给的价格才3000块,凭什么?
还有人质疑:电池是我的财产,我为什么不能自由处置?
这些质疑不是没道理。
但问题在于:你的“自由处置”,可能给别人带来灾难。
黑作坊拆解电池污染的土壤和水源,不是你家的,是大家的。旧电池装进电动车引发的火灾,烧的不是你家,是别人家。战略金属流失导致的进口依赖,买单的不是你一个人,是全体纳税人。
这就是典型的“负外部性”:你赚了钱,成本由社会承担。
新规的本质,是把这个“外部性”内部化:你想报废车,就得承担电池合规处置的责任。不想承担?那就别报废。
听起来有点霸道,但这是目前能想到的、成本最低的解决方案。
谁是赢家?谁是输家?
这个政策落地后,利益格局会重新洗牌。
赢家一:正规回收企业
以前抢不到货,现在货源有保障了。宁德时代、格林美这些头部企业,投了几十亿建的回收产线,终于能转起来了。它们的镍钴锰回收率能达到99.6%,锂回收率91%,远超黑作坊的30%。
但别以为它们就能躺赢。新规要求企业建立回收网络、公开维修信息、优化电池设计,这些都是成本。而且,回收价格受市场监管,不能随便涨价。
赢家二:换电模式车企
蔚来、吉利这些搞换电的,电池本来就不归车主,报废时自然“车电一体”。新规对它们影响不大,反而因为竞争对手受限,市场份额可能扩大。
输家一:黑产从业者
这个不用多说,断了财路。但别指望他们就此消失,总有人会想办法钻空子。比如伪造电池身份证、跨省倒卖、甚至暴力拆解后伪装成“合规回收”。
输家二:部分车主
尤其是那些电池还值钱、但车已经到报废年限的车主。以前能多卖几千块,现在只能按回收价走,确实亏了。
但这里有个悖论:如果你的电池还很值钱,为什么要报废车?继续开不行吗?真正到报废年限的车,电池大概率也衰减严重了,能卖的价格本来就不高。
输家三:想“梯次利用”的企业
新规明确取消“梯次利用”概念,禁止把废旧电池用于电动自行车等领域。这对一些想做“电池二次开发”的企业是致命打击。
但这个“输”,是必要的。因为所谓的“梯次利用”,很多时候就是“带病上岗”,安全隐患太大。
这事儿的底层逻辑是什么?
这是一场关于“责任”的博弈。
以前的逻辑是:电池是商品,卖给你了,后续怎么处理是你的事。结果就是责任分散,谁都不管,最后烂摊子留给社会。
新规的逻辑是:电池是“特殊商品”,生产者要对它的全生命周期负责。这叫“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EPR),在家电、电子产品领域已经推行了15年,现在轮到电池了。
这个制度的核心是:谁生产,谁负责回收。车企和电池厂不能只管卖,还得管收。收不回来?罚款、警告、责令整改。
听起来很合理,但执行起来有难度。
比如,一辆车的电池可能换过好几次,最后报废时的电池不是原厂的,责任算谁的?
比如,车主把车卖到二手市场,几经转手后报废,原车企怎么追溯?
比如,跨省流动的车辆,报废地和生产地不一致,监管怎么协调?
这些问题,新规里没有给出明确答案,只说“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换句话说,这是个框架性政策,细节还得慢慢填。
对我们意味着什么?
如果你是新能源车主,这事儿跟你直接相关。
第一,别想着报废时把电池单独卖了。4月1日之后,这条路走不通了。想多赚点钱?那就在车还能开的时候,把电池换新,旧电池走正规渠道回收。
第二,买车时多关注电池质保和回收政策。有些车企承诺“电池终身质保”“免费回收”,这些承诺在新规下会更有价值。
第三,如果你开的是换电模式的车,恭喜你,这事儿跟你关系不大。
如果你不是车主,这事儿也跟你有关。
因为废旧电池处理不当,污染的是大家的环境。战略金属流失,推高的是整个产业链的成本。
新规能不能解决问题?不好说。
它能堵住一部分漏洞,但也可能催生新的灰色地带。监管能不能跟上、处罚力度够不够、车主和企业会不会配合,都是未知数。
但至少,这是个开始。一个把“责任”从模糊变清晰、从分散变集中的开始。
最后说两句。
“车电一体”报废,表面上是个技术规定,本质上是一场利益再分配。
黑产的蛋糕被切掉了,正规企业的饭碗稳了,车主的自由度少了,社会的环境风险降了。
谁得利?谁买单?答案很清楚。
但这事儿没有完美方案。你可以说新规“一刀切”,但如果不切这一刀,黑产就会继续野蛮生长。你可以说车主利益受损,但如果不限制个体自由,集体利益就会被侵蚀。
这就是公共政策的两难:在效率和公平、自由和秩序之间找平衡。
新规是不是最优解?不是。
但它是当下条件下,能推动的、阻力最小的解。
至于未来会不会有更好的办法?那得看技术进步、市场成熟度、还有监管能力能不能跟上。
我们能做的,就是盯着这事儿,别让好政策变成“只打雷不下雨”,也别让它变成新的收割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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