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儿车作为育儿出行的 "移动安全舱",其安全性能直接关系到婴幼儿的生命健康。在美国市场,ASTM F833-19《马车和婴儿车标准消费者安全性能规范》是监管卧式与坐式婴儿车的核心技术准则,所有进入美国市场的产品必须严格遵循这一标准并通过相关认证。本文将从标准核心、车型差异、合规要点三大维度,解析这一 "安全法典" 的关键内容。
在美国,婴儿车和婴儿推车的安全标准经历了从自愿性到强制性的演变过程。根据2008年《美国消费品安全改进法》(CPSIA) 的要求,婴儿车被列为耐用婴幼儿产品,必须符合严格的安全规定。
2015年9月10日,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发布了婴儿车和婴儿推车的最终规则,正式将这类产品纳入强制性监管。
此后,随着产品设计的变化和危险模式的更新,标准也在不断修订完善。
2019年,CPSC通过引用最新版本的ASTM F833-19标准,更新了婴儿车和婴儿推车的强制性安全要求,使标准更为全面和严格。
ASTM F833-19标准主要涵盖两类产品:婴儿车和婴儿推车。
婴儿车指用来移动通常处于平躺状态的一个或多个婴儿的轮式车辆,车子的驱动力来自人推动或拉动与车身相连的把手。
婴儿推车则是用来移动通常处于坐起或半躺状态的一个或多个婴儿或儿童的轮式车辆,通常供从婴儿到36个月大的幼儿使用。
这两类产品都可能存在折叠功能以便存放,而无论是哪种类型,都必须符合ASTM F833-19标准中规定的安全要求。
ASTM F833-19标准对婴儿车的安全性能提出了全面要求,主要旨在防范以下危险:
结构安全性是婴儿车标准的首要考量,包括防止意外折叠的插销和锁机制,避免手指卡住的开口设计,以及车架折叠合页装置和车棚合页装置的剪切、绞切、挤夹危险防护。
标准还要求覆盖暴露的螺旋弹簧,防止卡住危险,并提供防止锋利边缘、尖端或手指脚趾卡住的保护性零部件。
稳定性是婴儿车安全的核心要素之一。标准对稳定性提出了明确要求,以防止翻车危险。同时,刹车系统也必须可靠,防止摔落危险。
对于婴儿约束系统,标准规定必须牢固可靠,防止婴幼儿摔落。
冲击检测要求确保产品的整体完整性,防止汽车婴幼儿车座分离危险。
此外,标准还对车轮和转向组件有明确规范,以防止摔落和翻车,并禁止危险的尖角或边缘,以及小零部件。
除了ASTM F833-19标准外,婴儿车还必须符合《美国消费品安全改进法》的多项要求:
表面涂层限制:婴儿车使用的油漆中铅含量不得超过90ppm(0.009%)。
铅含量限制:婴儿车任何可接触零部件的总铅含量不得超过100ppm(0.01%)。
邻苯二甲酸酯含量限制:婴儿车的增塑零部件不得含有超过0.1%的指定邻苯二甲酸酯。
这些化学物质限制对于保护婴幼儿的健康至关重要,因为婴幼儿可能通过咀嚼、吮吸产品部件而接触到有害物质。
婴儿车要进入美国市场,必须完成严格的符合性评估程序:
第三方检测:婴儿车必须经过CPSC认可的第三方实验室检测,确保符合婴儿车标准和所有其它适用的儿童产品安全要求。
儿童产品证书(CPC):在检测基础上,婴儿车的国内生产商或进口商必须出具儿童产品证书,具体说明每一项适用要求,并指明产品符合这些要求。
标签要求:婴儿车必须在产品和外包装上永久性标注特定的标签信息,包括追踪标签。
此外,婴儿车还需要附加产品标识和产品登记卡,方便消费者了解产品信息和进行注册。
1. 证书内容与签发
2. 标签与追踪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