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市、区两级生态环境部门持续开展集中行动,对各类破坏环境的违法行为进行打击。
近日,乐山市生态环境局雷达走航车在位于通棉路的乐山某汽车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附近监测到VOCs异常高值。根据该线索,乐山市市中区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及时开展排查,发现该公司喷漆房内放置有刚完成喷漆作业的汽车轮毂,有一定异味,现场快速监测显示喷漆房内部VOCs浓度为1794.2微克每立方米,喷漆房配套的废气处理设施内为空置状态,未加装有活性炭和吸附棉。
经核实,该公司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四条“从事服装干洗和机动车维修等服务活动的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或者要求设置异味和废气处理装置等污染防治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防止影响周边环境”的规定,生态环境部门赓即对该公司环境违法行为予以立案查处,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二十条的规定责令该公司改正违法行为,目前该案件正依法按程序办理中。
汽车维修单位喷、烤漆作业环节会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等大气污染物,是引起大气环境质量变化的重要因素。相关企业应当自觉履行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及法律义务,确保配套废气处理装置并保持正常使用。市中区生态环境局将持续加大帮扶执法力度,充分利用雷达走航、快速监测等科技手段,精准锁定违法企业,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督促相关企业单位强化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
来 源:微嘉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