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间会车距离多远改用近光灯的相关规定
夜间行车安全是每个驾驶员必须重视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夜间会车应当在距离相对方向来车150米以外改用近光灯。此外,当在窄路、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时,如果近光灯使人感到炫目,应关闭近光灯改用小灯,以保证行车安全。在夜间行车时,还需要注意减速靠右行驶,并与其他车辆、行人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此外,根据不同的情况,有障碍的路段、狭窄的坡路和山路,都有相应的行车规定。例如,在有障碍的路段,无障碍的一方先行;在狭窄的坡路,上坡的一方先行;在狭窄的山路,不靠山体的一方先行。同时,还需要特别注意从左侧横过马路的行人,特别是在城市道路的交通繁忙地段。在这些情况下,常常有行人从车队的间隙中跑出来从左向右横过马路。因此,驾驶员需要时刻保持警觉,确保夜间行车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