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照的有效期为三年,学员通过科目一考试后会获得驾驶证明,上面标明了有效期起始日期至截止日期。在这三年内,学员必须完成科目二、科目三和科目四的考试。如果在截止日期前仍有某科目未通过,驾照成绩将作废,需要重新报名并重考所有科目。
每个科目考试有一次机会,如果不合格,可以补考一次。如果没有参加补考或者补考仍不合格,本次考试将终止,申请人需要重新预约考试。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应在十天后预约。如果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不合格,已通过的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成绩仍然有效。
在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内,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预约考试次数不得超过五次。如果在有效期内未完成考试,第五次预约考试仍不合格,已考试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绩将作废。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申请人需要在有效期内完成科目二和科目三的考试。未在有效期内完成考试的,已考试合格的科目成绩将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