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四第一次考试未能通过,当场是有机会进行补考的。
按照相关规定,若第一次考试不合格,可以立即进行一次补考。然而,如果补考仍未成功,那么当天将不再提供额外的补考机会。
这一规定来源于《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第四十七条,其中明确指出每个科目考试一次,不合格的可以补考一次。放弃补考或补考不合格的,本次考试即告终止,考生需要重新预约考试。特别是科目二和科目三,重新预约需要在十日后。
值得注意的是,科目三的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如果不合格,已经通过的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成绩仍然有效。此外,在学习驾驶证明的有效期内,科目二和科目三的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预约次数分别不得超过五次。一旦第五次考试还是不合格,之前其他科目考试合格的成绩将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