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驶证是汽车合法上路的法定证件,由证夹、主页、副页三部分组成。其中,主页正面是已签注的证芯,背面是机动车相片,并用塑封套塑封。副页是已签注的证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规定,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必须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和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号牌需要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号牌。
因此,持有机动车行驶证是车辆上路行驶的先决条件之一,驾驶员上路行车不带行驶证属于违法行为,无论是没有领取机动车行驶证还是忘记随身携带。
机动车行驶证上的车主姓名一栏不仅仅是姓名的问题,行驶证上登记的车主是法律承认的车辆所有人,拥有合法使用和处置该宗财产的权力。如果发生交通事故、经济纠纷等,车主也是法定的责任承担人。
对于办理了保险的机动车辆,如果发生了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交通事故,投保人只有持有机动车行驶证,并且是有效的行驶证(即按时参加了年度检验),保险公司才有可能进行理赔。如果不能出示有效行驶证,即使在保险有效期之内,保险公司也将拒绝赔偿。
总之,机动车行驶证在上路行驶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是车辆上路行驶的必要证件之一。驾驶员应该时刻随身携带,并且注意保持行驶证的有效性,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