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扣12分后,需要在三十日内重考。
具体来说,如果考试合格,那么记分会被清除,并且机动车驾驶证会被发还。如果考试不合格,那么需要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如果驾驶员拒不参加学习或者接受考试,那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一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实行记分制度,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
当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时,应当按照规定参加学习和考试。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如果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满12分,且未被依法扣留或者收到满分教育通知书后三十日内拒不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的满分学习、考试,那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