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船税是针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车辆、船舶的所有人或管理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源于旧时的车捐、船捐和使用牌照税。该税种与车辆的置办税和燃油消耗税等不同,后者是通过费改税形成,专门用于公路建设和养护。
车船税的金额主要根据汽车的排量来确定,排量越大,车船税越高。具体而言,1.0升及以下排量的汽车车船税在60元至360元之间,而4.0升以上排量的汽车车船税则高达3600元至5400元。对于纳税人而言,车船税是按年申报,分月计算,一次性缴纳的,纳税年度为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此外,纳税人在购买交强险时,车船税通常会被代收代缴。如果已经缴纳了车船税的船舶在同一纳税年度内转让过户,原登记地不会退税,但新登记地凭完税凭证不再纳税。这些规定都旨在确保车船税的公平和合理征收,同时方便纳税人进行申报和缴纳。(数据来源于国家税务局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