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国六排放标准实施时间为2019年7月1日。早在2018年11月28日,天津环保局、公安局等多个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实施第六阶段国家轻型汽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通告(征求意见稿)》。该通告明确了轻型汽车的定义,指出自2019年7月1日起,新增轻型汽车需符合《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18352.6-2016)标准,其I型实验要符合6b阶段排放限值要求。同时,从2019年7月1日起,停止销售、注册登记和转入不符合第六阶段国家排放标准要求的轻型汽车。
国六标准相较于国五标准有着更加严格的限值要求,约为国五标准的40%至50%。此外,国六标准采用燃料中性的原则,即无论采用哪种燃料,排放限值都相同。而国五阶段,柴油机车型和汽油机车型的排放标准各不相同。
国六标准在排放方面相较于国五标准有明显的优势,氮氧化物减少了77%,颗粒物减少了67%。同时,国六标准引入了颗粒数量(PN)的限值要求,并且加严了排放控制装置耐久性和车载诊断系统(OBD)的相关要求。通过实施国六标准,可以更好地保护环境,减少汽车对大气的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