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间在有路灯照明良好的条件下行驶时,应当使用近光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时,应按照下列规定通行:
1.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应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2.准备进入环形路口时,应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
3.向左转弯时,应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同时,应开启转向灯,夜间行驶时开启近光灯。
4.当遇到放行信号时,应依次通过交叉路口。
5.当遇到停止信号时,应依次停在停止线以外。如果没有停止线,则应停在路口以外。
6.当向右转弯时,如果遇到同车道前车正在等候放行信号,应依次停车等候。
7.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应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应让左转弯车辆先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