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驾照被扣满12分后,机动车驾驶人需要前往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学习,并进行相关知识考试。如果考试合格,记分将会被清除,并且机动车驾驶证会被发还。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十七条,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满12分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开具强制措施凭证,并送达满分教育通知书,通知机动车驾驶人参加满分学习、考试。
根据该办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满12分后,可以预约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如果考试不合格,需要在十日内重新预约考试。
如果机动车驾驶人经过满分学习、考试合格并且罚款已经缴纳,记分会被清除,并且机动车驾驶证会被发还。如果同时被处以暂扣机动车驾驶证,暂扣期限到期后,机动车驾驶证也会被发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