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相关规定,未通过科目三考试之前是不能直接参加科目四考试的。只有成功完成科目三考试并拿到成绩单后,学员才能继续参加科目四的考试。
实际上,所谓的“科目四”并非官方称谓,而是大家习惯将科目三的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部分称作科目四。这部分考试主要测试学员的安全文明驾驶知识,是在电脑上进行的笔试考试。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相关条款,考试应当按照预约的考场和时间进行。通常,学员在通过科目一考试后,可以预约科目二或科目三的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在某些地区,如果条件允许,学员甚至可以同时预约科目二和科目三,并在预约成功后连续进行考试。只有当科目二和科目三的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都合格后,学员才能在当天参加科目三的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即我们常说的“科目四”。
每个科目的考试都有一次补考机会。如果考试不合格且不参加补考,或者补考仍然不合格,那么本次考试就会终止,学员需要重新预约考试。但请注意,科目二和科目三的考试在终止后需要等待十日才能再次预约。如果科目三的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不合格,已经通过的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成绩仍然有效。
此外,学员在学习驾驶证明的有效期内,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预约次数分别不得超过五次。如果第五次考试仍然不合格,那么已经通过的其他科目考试成绩将会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