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科目四考试中不及格,第一次不及格可以重新输入身份证进行第二次考试。如果第二次仍不及格,需要交补考费并重新预约再次参加考试。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四十七条规定,每个科目考试一次,如果考试不合格,可以补考一次。如果补考仍不及格,本次考试将终止,申请人需要重新预约考试。但是,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需要在十天后才能预约。如果在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内,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预约考试的次数分别不得超过五次,第五次考试仍不合格,已考试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绩将作废。
科目四,也称为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又称驾驶员理论考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39号》实施后,科目三考试分为两项内容,除了路考外,还增加了安全文明常识考试。这个考试是机动车驾驶证考核的一部分,因此大家习惯称之为科目四考试。实际上,在官方说法中没有科目四这个概念。考试试卷由50道题组成,题目以案例、图片、动画等形式为主,满分100分,90分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