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营运载客汽车超过5年和载货汽车、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超过10年的,需一年两检。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 1. 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 2. 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 3. 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 4. 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
- 5. 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营运机动车在规定检验期限内经安全技术检验合格的,不再重复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深化机动车检验制度改革优化车检服务的工作意见》,私家车检验周期得到了调整。
具体规定如下:
- 新车6年内:跟原政策一样免年检,每两年可以直接领取车辆合格检验标志;
- 车龄6到10年:上线检验调整为2次,即第6年、第10年需要进行上线检验(原政策:第6年、第8年、第10年需要上线检验);
- 车龄10年以上:上线检验调整为一年一检(原政策:车龄超10年以上需一年一检,车龄超15年以上需半年一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