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规定,不同类型的车辆有不同的检验规定。
1. 营运载客汽车在5年以内每年需要进行一次检验,超过5年的则每6个月检验一次。
2. 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在10年以内每年需要进行一次检验,超过10年的则每6个月检验一次。
3. 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在6年以内每2年需要进行一次检验,超过6年的则每年检验一次,超过15年的则每6个月检验一次。
4. 摩托车在4年以内每2年需要进行一次检验,超过4年的则每年检验一次。
5. 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需要进行一次检验。
需要注意的是,营运机动车在规定检验期限内经安全技术检验合格后,不再重复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根据《关于深化机动车检验制度改革优化车检服务工作的意见》,自2022年10月1日起,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面包车除外)、摩托车在注册登记之日起第6年、第10年需要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在10年内,每两年需要向公安机关申领检验标志;超过10年的,则每年检验一次。如果车辆发生了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或者被非法改装并被依法处罚,仍需按照原规定周期进行检验。机动车的环检周期与安检周期一致,免于安检的车辆不进行环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