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1年,检车标志不再需要贴在车辆上。
自2020年6月起,全国已经开始推行年检标志电子化,车主在进行车辆年审后,可以直接在交管12123上领取年检电子标志,不再发放纸质标志。
最新的政策将汽车年检与环保检测标志合二为一,只要通过年检,无需再领取环保标志。检验标志电子凭证和纸质凭证具有同等效力,已领取检验标志电子凭证的车辆,不再需要粘贴纸质标志。交通民警在执法管理中将通过警务执法终端等方式核查车辆检验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并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如果车主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将根据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如果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将被处以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如果本法另有规定,将按照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