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三考试未通过后,需要等待十个自然日才能再次预约补考。这是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四十七条所规定的。每个科目都有一次考试机会,若考试不合格则可以选择补考一次。如果放弃补考或补考仍未通过,本次考试即告终止,需要重新预约。特别地,科目二和科目三的预约考试需在挂科后的十日后进行。对于科目三的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如果未通过,之前已通过的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成绩仍然有效。在学习驾驶证明的有效期内,科目二和科目三的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预约次数各不得超过五次。如果第五次考试仍未通过,那么已考试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绩将作废。
关于驾考预约的排名规则,主要有以下几点:
1. 首次预约科目一考试,排序时间以用户初次申领驾驶证等业务受理时间为准。
2. 非首次预约科目考试,排序时间以上次考试时间为准。
3. 如果考试预约成功后因个人原因取消预约,排序时间以取消预约时间为准。
4. 若同时符合上述第二和第三项情形,则以最近的时间作为排序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