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驾考的有效期从通过科目一考试后开始计算,全部考试需在3年内完成。若3年内未完成全部考试,已通过的考试成绩将作废,考生需重新报名。同时,有效期截止日期不得超过申请年龄条件上限。
举个例子,若考生在2020年1月1日通过科目一考试,2021年1月1日通过科目二考试,那么该考生需在接下来的两年内完成科目三和科目四的考试。驾驶证考试不会为每个科目单独设立有效期,只要考生在3年内完成所有科目考试,即可顺利取得驾驶证。
此外,根据规定,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或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科目一考试合格后,车辆管理所将在一日内核发学习驾驶证明,该证明有效期为三年。申请人需在有效期内完成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否则已考试合格的科目成绩将作废。学习驾驶证明可采用纸质或电子形式,两者具有同等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