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双向两车道的道路上,左侧车道被设定为快速车道,其最低车速限制为每小时100公里。这样的设计旨在确保交通流畅,减少拥堵,并提高道路通行效率。同时,右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60公里,最高车速则限制在每小时120公里,以平衡不同车辆的行驶需求。
对于三车道或更多车道的道路,最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进一步提升至每小时110公里,而中间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90公里。这样的速度设置有助于区分不同车道的功能,使驾驶者能够根据行驶需求选择合适的车道。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与上述规定不一致,驾驶者应遵守道路限速标志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高速公路上的车辆必须遵守明确的行驶速度限制。其中,小型载客汽车的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其他机动车的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00公里,而摩托车的最高车速则限制在每小时80公里。这些规定旨在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