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加强新郑城区及龙湖镇的道路交通管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缓解交通拥堵,并持续改善空气质量,自2023年6月1日起,新郑市城区及龙湖镇区将恢复对违反机动车尾号限行规定的处罚。
限行时间定于每周工作日的8时至20时。具体的限行区域在新郑市城区为G107国道以东、新村大道以南、解放路以西、G343国道以北(不含这些道路);在龙湖镇镇区为103省道(原107国道)以东、绕城高速以南、中华路以西、107连接线以北区域的所有道路(同样不含这些道路)。
限行规则按照机动车号牌的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来确定,工作日每天限行两个尾号。具体为:周一限行1和6,周二限行2和7,周三限行3和8,周四限行4和9,周五限行5和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不限行,但因调休上班的周六、周日,需按对应调休的工作日限行。
部分机动车如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等,以及执行任务的行政执法车辆、环卫车辆、邮政车辆等不受此限行措施限制。新能源汽车同样不受此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