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车辆在自己名下,但一直由别人驾驶,可以要求过户。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起诉要求确认车辆属于对方。在发生交通事故时,一般应由车辆实际控制人承担赔偿责任,但如果机动车所有人对出借车辆存在过错,比如明知对方无驾驶资格而出借,应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注意是相应的而不是连带赔偿责任。
要证明车辆是自己的,需要整理好相关手续,如发票、绿本等,确凿证明车辆是自己的。然后到车管所登记,如果对方拒绝归还,可以带着相关手续到法院起诉。一般情况下,百分百可以追回车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如果车辆所有人或管理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应认定其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并适用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确定其相应的赔偿责任:
(一)知道或应当知道机动车存在缺陷,且该缺陷是交通事故发生原因之一的;
(二)知道或应当知道驾驶人无驾驶资格或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
(三)知道或应当知道驾驶人因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或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等依法不能驾驶机动车的;
(四)其他应当认定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有过错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