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进行乌鲁木齐二手车过户时,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卖方:身份证、车辆登记证、车辆行驶本、购车原始发票(如果之前过过户就是过户票)。如果是单位,还需要携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公章。
买方:身份证,外地人上当地牌照需提供有效期内的暂住证。(部分城市改用居住证,能联公安网的)如果是单位,还需要携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公章。车辆原始购置发票原件或持上次过户发票。(前需要,后绝大部分城市不需要了。)车辆行驶证原件。车辆登记证书(大绿本)。外迁需要购置税小本(以前是小红本,以后小绿本)。(前需要,后绝大部分城市不需要了。除非自治区,就不一定。)
双方需要签订二手车买卖合同。
办理过户时,需要带齐以上所有手续,前往二手车过户大厅办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规定,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六条规定,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第五百九十七条规定,如果出卖人未取得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九十八条规定,出卖人应当履行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
第五百九十九条规定,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或者交易习惯向买受人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