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船舶的计税依据是根据船舶的种类和性能来确定的,包括每辆、整备质量每吨、净吨位每吨和艇身长度每米。具体情况如下:
1.乘用车、商用客车和摩托车,以每辆为计税依据;
2.商用货车、专用作业车和轮式专用机械车,按整备质量每吨为计税依据;
3.机动船舶、非机动驳船、拖船,按净吨位每吨为计税依据;
4.游艇按艇身长度每米为计税依据。
上述计税依据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税务机关在征收税款时,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开征、停征、多征、少征、提前征收、延缓征收或者摊派税款。
另外,缴纳汽车购置税需要提供不同的材料,具体如下:
1.未办理车辆登记注册的,提供生产企业或经销商开具的退车证明和退车发票、完税证明正本和副本;
2.已办理车辆登记注册的,提供生产企业或经销商开具的退车证明和退车的发票、完税证明正本、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出具的注销车辆号牌证明;
3.符合免税条件但已征税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提供完税证明正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