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ETC并非必须车主本人亲自办理。根据交通运输部发布的《加快推进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快捷收费应用服务实施方案》,非车主办理时需携带车主及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车辆行驶证原件和复印件。行驶证需提供最近一次年检章的那一页。若通过银行营业厅办理,还需准备相应银行的借记卡或信用卡。部分银行可能仅支持ETC绑定信用卡,而有的银行在办理ETC绑定借记卡时,会要求冻结一部分金额作为保证金。
对于公司车辆,所需资料包括:车辆所有人介绍信(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代办人身份证原件、车辆行驶证原件以及需要办理ETC的车辆。
ETC的扣费原则是基于先通行后扣费的方式。当车辆通过收费站时,车载电子标签与ETC车道内的微波天线进行通信,利用计算机联网技术与银行进行后台结算,实现不停车缴纳路桥费。
安装ETC具有诸多优势:节省时间,避免排队等候;环保,减少噪声和尾气排放;节省费用,降低磨损和油耗;提高效率,ETC车道过车效率远高于传统方式。国家政策也大力支持ETC的发展,未来还将探索更多应用场景。
在使用ETC时需注意:保持与前车距离,避免为前车缴费;通行时车速不宜过快,以免无法读取设备信息;避免私自拆卸挪动OBU设备,如有问题可送至银行或高速公路办事厅检测;使用借记卡时需确保余额充足,否则可能导致扣费失败;注意挡风玻璃厚度可能影响感应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