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行驶证丢失的处理,您需要了解以下内容:
1. 如果您的车辆是使(领)馆、外籍号牌机动车,需要前往车辆管理所办理;其他机动车则需要到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记载的住所地址所属车辆管理所分所办理。
2. 补(换)领《机动车行驶证》的办理时间是受理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而补(换)领机动车号牌的办理时间是受理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3. 在办理补领、换领机动车牌证时,需要提供补领、换领机动车牌证申请表以及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4. 如果您丢失了部分号牌,需要提交未全部灭失、丢失或者损坏的部分号牌。如果您选择由代理人代办该业务,还需要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