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机动车免检新规,行车本不需要在副本上盖章,只需要给发年检标贴即可。具体流程如下:
1、如果车辆的注册登记日期在2012年9月1日(含)之后,可以享受免检2次的政策;如果注册登记日期在2010年9月1日(含)至2012年8月31日(含)之间,可以享受免检1次的政策;而注册登记日期在2010年8月31日之前的车辆仍需按照原检验规定进行检验。
2、免检政策适用于非营运轿车(含大型轿车)、非营运小型和微型载客汽车,但面包车和7座及7座以上车辆不属于免检车型。此外,如果车辆属于免检范围但发生过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仍需按照原规定每2年检验1次。需要注意的是,免检范围内的改装车辆也不能享受免检政策。
3、虽然车辆免检了,但每2年仍需申领检验合格标志。在申领时,交警分局或车管所会核查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情况。需要携带身份证、行驶证和当年交强险副本(需收费400元/年,共800元)。如果身份证和行驶证上的姓名不一致,需要在交警分局办理委托书。如果您的交强险在去年3.20-今年3.19有效,而您在3月15日去办理免检,就需要带上去年的交强险副本。
4、准备好所需资料,交给窗口办理。需要注意的是,有些窗口不接受现金,只接受刷卡。当您拿到绿标和免检标志时,就表示办理完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