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相关法律的规定,目前只有国5的车可以过户。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并严格控制机动车污染,国家已经全面实施了《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五阶段)》,具体实施时间如下:
东部11省市(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辽宁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山东省、广东省和海南省)自2016年4月1日起,所有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轻型汽油车、轻型柴油客车、重型柴油车(仅限于公交、环卫、邮政用途),必须符合国五标准的要求。
全国自2017年1月1日起,所有制造、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轻型汽油车、重型柴油车(客车和公交、环卫、邮政用途),也必须符合国五标准要求。
全国自2018年1月1日起,所有制造、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轻型柴油车,同样必须符合国五标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