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1驾驶证扣满12分时,需要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驾驶员违法行为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并接受考试。考试合格后,记分将被清除,驾驶证将被发还。如果考试不合格,需要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记分周期为12个月。对于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达到12分的驾驶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扣留其驾驶证,需要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并接受考试。
记分分值和记分分值的累积情况由国务院公安部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危害程度规定。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提供记分查询方式供机动车驾驶人查询。
如果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驾驶人需参加驾驶技能考试。如果考试合格,记分将被清除并发还驾驶证;如果考试不合格,需要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接受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
临时入境的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满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注销其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并送达满分教育通知书。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满12分的,应当参加为期七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人需要参加为期三十天的学习。
如果累积记分每增加12分,学习时间将增加七天,每次满分学习的天数最多为六十天。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人每次满分学习的天数最多为一百二十天。
学习方式包括现场学习、网络学习和自主学习。网络学习需通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互联网学习教育平台进行。现场学习的天数不得少于二天,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人需要参加现场学习、网络学习的天数累计不得少于十天。
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在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交通违法行为发生地、处理地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并在学习地参加考试。
如果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满12分,可以预约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如果考试不合格,十日后可预约重新考试。
如果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满24分未满36分,需要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按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规定预约参加场地驾驶技能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如果考试不合格,十日后可预约重新考试。
如果驾驶人经满分学习、考试合格且罚款已缴纳,记分将被清除,驾驶证将被发还。如果同时被处以暂扣机动车驾驶证,暂扣期限届满后将发还机动车驾驶证。
满分学习、考试内容将根据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