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六条规定,驾驶人在12个月实习期内首次取得汽车类准驾车型或者摩托车类准驾车型的驾驶证时,需要在车身后部粘贴或者悬挂统一的实习标志。
此外,根据该规定第七十七条规定,驾驶人在实习期内不得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以及运载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有毒或者放射性危险物品的机动车。
同时,驾驶人也不得牵引挂车。在高速公路上驾驶机动车时,驾驶人应当由持有相应或者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
如果驾驶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则可以由持有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以上驾驶证的驾驶人陪同。
在增加准驾车型后的实习期内,驾驶原准驾车型机动车不受上述限制。因此,新手上路必须贴新手贴。
新手贴的位置有两种,一种是粘贴式,一种是磁性式。粘性实习标志应贴在后挡风玻璃的左上角,与驾驶员同高,使后方驾驶员容易看到实习标志,从而保持车距。
磁性实习标志应贴在车尾,在车牌左侧的空白位置。
总之,根据法律规定,新手上路时必须贴新手贴,以确保行车安全。
新手贴的位置有两种,可以根据个人喜好选择粘贴式或磁性式,但必须保证后方驾驶员能够看到实习标志。
同时,需要注意的是,在实习期内驾驶人不得驾驶一些特殊车辆,如公共汽车、营运客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以及运载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有毒或者放射性危险物品的机动车,也不能牵引挂车。
在高速公路上驾驶时,驾驶人必须由持有相应或者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如果驾驶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则可以由持有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以上驾驶证的驾驶人陪同。
增加准驾车型后的实习期内,驾驶原准驾车型机动车不受上述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