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规定,摩托车强制报废的相关规定如下:
1、国家规定两轮摩托车的使用年限为10年,可以延期3年。但在延期3年内,需要每半年进行一次年检,并且必须合格才能进行延期。当满13年时,摩托车就必须进行强制报废。
2、轻便两轮摩托车、轻便三轮摩托车、两轮摩托车和边三轮摩托车的累计行驶里程达到10万公里,以及正三轮摩托车的累计行驶里程达到8万公里的,都需要进行报废。
3、使用年限达到10年的轻便两轮摩托车、轻便三轮摩托车、两轮摩托车和边三轮摩托车,以及使用年限达到9年的正三轮摩托车,都需要进行报废。
4、所有在注册登记后使用年限达到10年的两轮摩托车、轻便两轮摩托车的车主,必须在报废期满之前前往车辆登记地的公安车管部门办理车辆注销登记手续。
5、如果摩托车所有人逾期未办理车辆注销登记手续,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注销其车辆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并对继续上路行驶的摩托车进行查扣、处罚、收缴。
相关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四条。
国家实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根据机动车的安全技术状况和不同用途,规定了不同的报废标准。
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不得上道路行驶,必须及时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大型客车、货车以及其他营运车辆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进行解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