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第211期(总第64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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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聚焦
长沙网友“izxovgd”留言:我在雨花区购买了一辆某品牌新车,提车不到一周,行驶次数尚不足六次,就接连出现加速性能受限、车辆趴窝,以及全车空调不制冷等严重问题。我的明确诉求是换车,但售后却将新车拆解检测,最终告知是按摩模块导致车辆无法加速行驶。这样的处理方式,简直是把我们消费者当宝耍。
专业解答
伍飞辉律师(湖南弘一律师事务所)
根据您的描述,本案系新车提车不足一周即发生加速性能受限趴窝、空调不制冷等故障,经商家自行检测,车辆存在“按摩模块障碍”导致车辆无法加速行驶,表明车辆存在产品质量问题,商家应当依法承担产品质量担保责任。
但根据相关规定,车辆按摩模块功能障碍虽属于汽车三包规定的“质量问题”范畴,适用汽车三包规定,但不直接等同于“退换车”条件,需根据故障的严重程度、维修次数及时间等实际情况进行判定。本车故障根源为按摩模块问题,该部件不属于家用汽车三包规定中可直接触发换车条件的核心零部件,消费者直接主张换车可能暂时不符合法定换车情形,但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免费检修,并可就本次故障给消费者带来的不便主张合理补偿。
依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家用汽车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经营者应当免费修理;只有发生特定安全故障、同一故障多次维修仍无法排除等法定情形,消费者才有权申请更换车辆。建议您妥善保管购车票据、故障记录、检测报告等全部证据,优先与商家协商维修方案以及相应补偿;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来源|红网
湖南省消保委微公号
编辑|刘丹琳
初审|许英
复审|肖彬
终审|何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