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我们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官网处了解到,《智能网联汽车 自动驾驶系统安全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报批稿)的编制工作已完成,标准报批稿及编制说明将于2026年6月17日至24日公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意见。
本次标准修订改动覆盖全体系:调整标准名称、适用范围,新增完整安全档案规则、整车检验规范、L3/L4分级专项技术附录,同时配套明确过渡期安排。政策设置差异化合规缓冲期:2027年7月1日起新申报车型必须完全符合新规;已取得型式认证的在售车型拥有13个月过渡期,至2028年后,未达标的L3/L4车辆将禁止市场销售,直接淘汰靠营销噱头、技术不达标的产品。标准适用M、N类乘用、商用车辆,仅排除自动泊车(APS)系统,核心管控有条件自动驾驶L3与高度自动驾驶L4两大层级,建立一套覆盖车辆硬件、算法策略、企业全流程管理、试验验证的完整安全约束体系。
本次国标最大制度创新,是引入国际通用的Safety Case安全档案机制,彻底改变过去车企仅口头宣称“具备自动驾驶能力”的粗放模式。新规明确,所有推出L3/L4车型的车企,必须编制完整结构化安全档案,通过“声明-论据-证据”三层逻辑,全方位证明自动驾驶系统不存在不合理安全风险。安全档案内容包罗万象:包含整车危害分析、功能安全与预期功能安全评估、ODD(设计运行条件)边界说明、故障应对策略、海量仿真/场地/道路试验原始数据、人机交互逻辑、最小风险处置方案等。检验机构会逐项核验档案完整性、试验可信度,档案无法通过审核的车型,无法获得上市资质。这意味着自动驾驶不再是车企单方面宣传的产品卖点,而是需要可复现、可溯源数据支撑的合规能力。
标准针对L3、L4自动驾驶划分两套完全不同的技术规范,清晰界定人类驾驶员与车辆系统的责任划分,解决长期以来自动驾驶权责模糊的痛点。
L3有条件自动驾驶:人类是兜底责任人,接管监测零妥协
L4高度自动驾驶:车辆自主兜底,不得依赖远程救援
L4核心逻辑是无需车内人类作为后备驾驶员,也是和L3最核心区分点:1、禁止远程协助兜底:远程指令仅能提供路线引导等辅助信息,车辆遇到障碍物、系统失效、恶劣天气等突发状况,必须独立完成避险,不能依靠远程操控规避风险;2、人性化交互:乘客可直接向系统发起停车请求,针对无安全带、允许乘客站立的车型,严格限制车辆加减速度,降低车内人员受伤概率;3、更高冗余标准:MRM处置能力要求更严苛,故障下优先驶入应急车道,极端情况在本车道安全静止,全方位降低无驾驶员场景的碰撞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