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样诉小米汽车“挖孔机盖” 为什么苏州车主胜诉长沙消费者败诉?一、苏州案:车主胜诉、小米败诉(2025 年 10 月二审终审)法院认定小米构成欺诈、退一赔三。与长沙案形成鲜明对比。宣传 “双风道直接导向轮毂、优化刹车散热”,但实机盖无有效风道结构,气流无法导流,仅为浅凹槽。车主提供实测视频、拆解报告,证明功能与宣传严重不符。小米无法提供第三方权威数据证明功能真实。法院依据《消保法》第 55 条,判决退定金 + 三倍赔偿 + 律师费。二、长沙案:小米胜诉的核心原因(2026 年 2 月一审)法院认定小米不构成虚假宣传、不构成欺诈,主要基于三点法律与事实逻辑:1. 双方《购车协议》仅约定选装 “碳纤维双风道前舱盖”,未写入任何性能参数、量化指标。法律上,违约的前提是违反明确约定;没有约定参数,车主主张 “未达到某标准” 缺乏合同依据。2.小米提交中汽研 CNAS 资质风洞测试报告,用数据证明机盖具备宣传的核心功能。法院采信该报告。3. 量产车≠原型车,已尽提示义务4. 车主举证不足一句话总结:长沙案小米赢在“合同无约定+权威数据证明功能+量产车提示”;苏州案车主赢在“宣传与实车严重不符+举证充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