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消费品以旧换新、促进汽车消费提质升级的决策部署,根据商务部等7部门《关于提质增效实施2026年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为扎实推进我市2026年汽车以旧换新工作,将在全县范围内,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符合条件的参与企业(第一批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时间
首轮征集时间为2026年1月5日至1月15日,后续报名时间及相关要求以后续通知为准。
二、征集范围
在夏津县区域内依法注册登记,具备相应资质,从事乘用车销售的新车销售企业。
三、参与条件
1.依法设立,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完成相关备案工作(企业状态需为“确认通过”)。根据《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17年第1号)第二十七条规定:“供应商、经销商应当自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90日内通过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备案基本信息。供应商、经销商备案的基本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当自信息变更之日起30日内完成信息更新。”
2.具备独立、规范的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能力和条件,票面需真实准确反映相关信息。
3.具有良好的市场信誉、稳定的经营业绩和完善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良好的服务保障能力、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规范的销售服务流程,有专人负责汽车以旧换新政策咨询、补贴申报、进度查询等“全流程”服务,能够有效履行汽车以旧换新活动的各项责任和义务。因服务不到位等引发大规模投诉和产生严重舆情的,按程序取消参与企业以旧换新资格。
5.企业近三年内(自申请之日起算)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的经营主体,且在各级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税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中,未发现存在重大环保违法、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和严重税收违法行为;在参与我省、市历次促消费和补贴活动过程中无审
计和联合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和记录,尤其是在2024年、2025年汽车以旧换新政策实施期间无违法违规行为。
6.自愿参与,接受并积极配合商务主管部门委派的第三方机构核查,配合提供佐证材料和发现问题整改,没有被相关主管部门发现违规情形和引发较大规模投诉。
7.承诺遵守德州市2026年度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相关政策,配合政府部门严防套骗补。被查实违规套骗补的,自愿接受处罚并退出以旧换新参与企业名单。
四、报名流程
企业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于2026年1月15日前,向所在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提交相关申报资料(盖章纸质版及电子版)。
县级初审: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和实地核查,重点核实企业经营情况及资质、信用记录等,于2026年1月16日15时前,将审核情况报告及初审合格企业名单(盖章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市商务局(市场体系建设科),并进行公示。
市级复审:市商务局对申报企业进行复核,必要时开展实地核查。复核通过的企业名单将在市商务局官方网站或“德州商务”公众号予以公布。
五、申报材料
以下每份材料均须加盖公章,整体加盖骑缝章,签字处务必由法人签字确认,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提交申报(一份县级商务部门存档,一份报市商务局备案)。
1.德州市2026年汽车以旧换新活动参与企业申报表;
2.德州市2026年汽车以旧换新活动参与企业承诺书;
3.参与活动企业门店信息表;
4.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5.查询“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和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结果的截图;
6.完成汽车流通企业备案并登录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https://ecomp.mofcom.gov.cn/loginCorp.html)打印《汽车流通企业信息表》(没有完成备案的,需完成备案后再申报);
7.参与活动便民服务方案等;
8.风险管控方案,包括对员工培训计划、骗补、套补等行为的管控措施等。
六、有关要求
请各意向参与企业综合考虑企业资质、经营状况、参与以旧换新政策实施能力、售后服务保障、合规经营、承诺履行等情况,将申报材料盖章后,于1月15日10:00前,报送至夏津县商务局(县政府409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