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有的人明明已经买过酒驾的“单”
却不汲取教训
再次触碰酒驾“高压线”
现将近期查获的典型案例予以曝光
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
01
时间:2025年10月3日
地点:梧州市藤县太平镇太平街道
姓名:覃某杰
酒精含量:63mg/100ml
违法内容: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处罚结果:罚款、吊销驾驶证、行政拘留
02
时间:2025年10月5日
地点:梧州市藤县藤州镇河东区街道
姓名:李某鸿
酒精含量:40mg/100ml
违法内容: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处罚结果:罚款、吊销驾驶证、行政拘留
03
时间:2025年10月18日
地点:梧州市藤县国道321线334公里300米
姓名:龚某伟
酒精含量:25mg/100ml
违法内容: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处罚结果:罚款、吊销驾驶证、行政拘留
04
时间:2025年11月5日
地点:梧州市藤县藤州镇津南路
姓名:陈某林
酒精含量:65mg/100ml
违法内容: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处罚结果:罚款、吊销驾驶证、行政拘留
05
时间:2025年11月6日
地点:梧州市藤县藤州镇津南路口
姓名:陈某
酒精含量:52mg/100ml
违法内容: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处罚结果:罚款、吊销驾驶证、行政拘留
公安交警温馨提示
“一次酒驾,终生记录。”酒后驾驶一旦被查处,交警信息平台会终生记录其违法行为,经学习重新恢复驾驶资格,不分何时何地,即使间隔1年、2年,或更长时间,再次饮酒驾驶均属于“二次酒驾”。
“二次酒驾”除了要被罚款、拘留外驾驶证还将被吊销。
最后
为了自己和他人的交通安全
希望广大驾驶人要时刻牢记红线、守住底线
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自觉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来源:广西交警微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