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查电动车,关于电动四轮车不能上路的问题最近又成了热点。
叫人不明白的是,为什么不能上路,厂家还一个劲的生产?
其实,里面是有原因的。
根据我国《机动车安全运行技术条件》的相关规定,GB725--2017,也就是四个部门发布的这个公告中提到的国家标准,对机动车的定义及类别已经做了明确的界定:
根据这个国标, 电动四轮车其实不属于非机动车分类中的一类。连非机动车都不是,那么 生产电动四轮车就没有国家标准来依据,厂家也没有了一致性认证标准,自己定个标准就行了,符合自己的企业标准就是合格产品,呵呵,有意思吧。
没有国标可依据,这些车生产出来肯定无法申报在公共道路上行驶,它们没有安全性能标准啊,所以,这些车就没法上牌,没法办理保险,不知道怎么弄啊。
但是厂家为了利润,什么办法都有,那些聪明的老板们就凑起来一商量,不是不能申报合规乘用车吗,那咱们申报厂内专用机动车或厂区代步车这个类型,总算行了吧,OK,顺利申报成功,出厂。
看明白了吧,你看看你的四轮电动车说明书上,明明写着 设计使用范围严格限定在景区、园区、厂区等封闭环境内部,不具备公共道路行驶的法定资格和相应的安全技术条件。
所以,交警不让你上路就对了。
作为特定用途的车辆生产销售合法,但驶入公共道路则属于违法行为。
那这样的车怎么卖啊?谁还来买?
商家有商家的办法。
销售商说了,这车好啊,不用上牌,不用驾照,不上保险,尽管开就是,实话吧,确实是三不用,可他不会告诉你 根本就上不了牌、上不了保险,商家说的都是利于自己的,只要你买了去,爱咋咋滴。
说句不好听的,你非得上路,躲着帽子叔叔,三拐两怪,万一出个什么交通事故,车子本身的安全防护性能低,加之没有法律强制要求的交强险的保险作为保障, 事故产生的高额人身伤害救治费用,车辆及第三方财产损失赔偿将完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这不前段时间,新乡交警还专门做了视频,把这事说的很明白了。
据了解,目前福建、云南等省都已经根据国标出台了自己的电动车管理办法,从11月1日开始,符合旧国标的电动车已经不允许生产,未经过3C认证的也不允许销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