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自治区商务厅发布通知,调整2025年自治区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
通知明确,2025年10月11日00:00起,实行“先领取资格,再申报补贴”的方式组织实施。消费者须先在云闪付APP“以旧换新”专区申请获取补贴资格,经资格审核通过后再提交相关申领补贴材料,未获取补贴资格的,将不予受理。
2025年10月10日24:00点前购置新车的消费者无需申领补贴资格,在10月17日24:00前提交准确完整的报废补贴申请材料,确保审核能够通过。如未能完成,需要后续先获取补贴资格,才能正常受理。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报废汽车注册登记地必须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非本地注册车辆无法获得补贴。
车主申请汽车报废更新补贴,需逐页上传报废旧车的整本《机动车登记证书》(包括空白页),无反光、无遮挡。
旧车已经报废注销的,不需要提供报废车的《机动车登记证书》,但需要提供《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照片。
同时,报废车辆、新购车辆所有人与资格申领人须为同一人,且报废车辆需在2025年1月8日前登记在申请人名下。
符合政策补贴条件的报废车辆包括:(一)2012年6月30日(含当日,下同)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二)2014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车;(三)2018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
符合政策补贴条件的新购车辆,需是纳入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
在补贴申请审核期间,新购置的汽车应登记在申请人名下。获取资格后,必须保存云闪付APP资格“审核通过”的截图,并在1个月内提交完整准确的申报材料,逾期视为放弃资格。
来源:乌鲁木齐晚报
编辑:贾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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