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刷到深圳那个智能网联汽车条例,突然就想起前阵子武汉 “萝卜快跑” 撞人的事。当时还一堆人在评论区吵,说无人驾驶撞了算司机的还是车企的,现在深圳这新规算是把话说透了 ——L3 级出事,车企要扛主责。
说实话,以前总觉得自动驾驶是 “高科技玄学”。你想啊,方向盘自己转,油门刹车自己控,真撞了车,司机说 “是车自己开的”,车企说 “司机没及时接管”,这不就成了扯皮大赛?去年百度那测试车被追尾,官方说是后车责任,可要是车自己判断错了呢?这锅谁背一直没个准话。
深圳这次算是敢第一个吃螃蟹的。新规里写得明白,L3 级自动驾驶在设计好的条件下开着,出了事故只要是车的问题,车企就得先赔。不像以前,不管三七二十一先找司机。我记得之前看专家解读,说 L2 和 L3 差别大了,L2 是辅助开车,L3 是车自己开,司机就是个 “备用的”,这责任划分确实得变变。
不过这里面有个坑,得给大伙提个醒。法规里说司机得 “随时准备接管”,还得坐在驾驶位上盯着。那要是车突然出问题,司机没反应过来,算谁的?之前有个朋友开带辅助驾驶的车,开着开着走神了,差点撞护栏,他说 “总觉得车能搞定,自己就松懈了”。这种情况真出事,怕是车企要甩锅给司机。
还有个细节特重要,车得能记录事故前九十秒的所有数据,包括视频和运行状态。这玩意儿简直就是 “行车黑匣子”,以后定责全靠它说话。想想也是,没有实锤证据,车企和司机各说各的,根本说不清。之前武汉那起事故,要是有这数据,责任划分肯定快多了。
其实最让人纠结的是 “质量缺陷” 这事儿。新规说要是车本身有问题,司机赔了之后能找车企要回来。可普通人哪懂车有没有缺陷啊?上次我家邻居车刹车出问题,找 4S 店扯皮了俩月才认定是质量问题。这要是换成自动驾驶,技术更复杂,维权怕是更费劲。
深圳这试点算是开了个头,以后买 L3 级车的人肯定会多起来。但我总觉得,法规再细,不如车企把技术做扎实。毕竟真出了事,赔钱是小事,安全才是大事。你说要是车能像老司机那样预判风险,哪还有这么多责任纠纷?
之前听人说过,自动驾驶要真普及了,考驾照都能简单点。可现在看,就算不用自己开,也得懂怎么盯着车,怎么紧急接管,不然出事照样麻烦。这技术到底是解放双手,还是给司机加了新负担?真不好说。